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改进和提高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金湾区教育教学发展与质量提升,我区面向珠海市公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遴选11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此次遴选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金湾区教师发展中心),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珠海市公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理论功底,满足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推进的专业化指导与服务的能力要求,在区域学科教学教研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7.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相应学段一线教学经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5月31日);
4.持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即本人现任教科目、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所载明的科目三者与招聘科目相一致;
5.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报考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7.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或主持(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8.获得区级及以上学科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等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近三年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9.身体和心理健康,具备岗位工作要求的身心条件。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四、遴选程序及方法
遴选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专业考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网站(网址: https://bm.gd-pa.cn/dzsys/jwqjyj)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自2025年6月3日9:00起至2025年6月8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教师职称证书;
⑤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
⑥个人教研成果等材料;
⑦1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
⑧任职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提前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三)专业考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考评环节。专业考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考评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专业考评分数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报考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报考人员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区教育局在专业考评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专业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本次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专业考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拟聘人员聘用至岗位对应等级(详见岗位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参与竞聘至相应岗位。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不服从组织调配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遴选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77、075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0335(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2786(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一览表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5月27日
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2025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wan.gov.cn/jinwan/zwgk/rsxx/gzzk/content/post_3800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