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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三明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31人公告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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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三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部分市级机关内设科室副职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计划面向县级以下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31名。遴选机关、遴选职位、遴选人数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三明市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具体如下:

1.三明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三明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或事业单位中因机构改革等仍保留参公身份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下列参公人员: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参公登记前,曾为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参公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参公登记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上述遴选范围,均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系统在三明市及各县(市、区)的直属或派驻机构的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品行端正、

群众公认。

2.具有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 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 1980年12月以后出生),其中一级科员年龄不超过 35周岁(即 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报考内设科室副职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级的职务职级。若高职低报,并通过遴选录用的,按遴选职位对应职务职级予以任用。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本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单位等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考录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乡镇机关公务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党委(党组)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平时表现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推荐。报名主要方式是通过电子邮箱或到现场报名。各遴选机关具体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遴选职位表》。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并取消本次遴选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至5日17:30(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判断清楚自身条件与所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快递)至遴选机关承办科室,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遴选机关公布的邮箱(纸质材料随后快递寄出),逾期不予受理。寄件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三明市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表上粘贴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命名为“县(市、区)+姓名+身份证号”,通过电子邮箱发给遴选机关。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或摘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经县(市、区)委组织部确认后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奖惩和历年年度考核情况需填写详尽并准确无误);

(6)奖惩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7)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电子版报名材料应为 pdf格式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县(市、区)+姓名+遴选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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