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2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17名,卫生事业单位5名,具体岗位见《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教育事业单位
城区中学教师面向我区乡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编在职教师;
城区小学教师面向我区乡镇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城区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面向我区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区教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面向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卫生事业单位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我区乡镇卫生院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教育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在编在职工作两学年以上,其中,小学全科教师需在编在职工作三学年以上;卫生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在编在职工作两年以上,其中,订单定向医学生需在编在职工作六年以上。
(3)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执(职)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业绩要求
教师岗报考人员近两年教学业绩参照黔教工委发〔2021〕38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计算业绩位次时不含民办学校教师业绩。近两年教学业绩应满足:在乡镇初中、中心校任教的教师,须居校内同年级同学科前1/2(含1/2)名次(同年级同学科只有1个班级的,须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2/3名次);村、完小教师须居乡(镇、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3/4名次;在本校内达不到同年级同学科1/2(含1/2)名次,但在全区同年级同学科达到前2/3名次(村、完小前3/4名次)的,可视为合格;任非统考学科的教师,由学校出具任教学科、课时量及业绩合格证明。
3.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详见《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5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报名相关时间计算。任职经历、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按学年制计算,要求“两学年以上”是指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前入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按年度计算,要求“两年以上”,是指2022年7月及以前入职。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未满36岁,即1988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特别说明。教育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近两学年中有产假的教师,若其中一年没有春季学期教学成绩,则看近三年中两学年的教学成绩,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假证明;有挂职经历的人员挂职期间的业绩,由用人单位提供挂职期间工作业绩合格证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数)。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表》有专业要求的,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
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1.教育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0日上午9:00-12:00,14:00-17:30。报名地点:黔江区菁华小学校。
报名所需材料:
1.《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或《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区教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具有量化计分情形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业绩由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核查。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业绩待业绩考评结束后由区教委统一核查,教学业绩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2.卫生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0日上午9:00-12:00,14:00-17:30。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317室(正阳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报名所需材料:
1.《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近5年(2019-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提供入编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确认书);
5.具有量化计分情形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6.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笔试、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7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分值15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考;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量化计分
教育事业单位对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档次、荣誉表彰进行量化计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年度考核“优秀”计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档次计1分。
2.教学骨干计分。2023年参加考核且合格的重庆市学科名师、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市特级教师、重庆市级骨干教师和重庆名师奖获得者计3分;2023年参加考核且合格的黔江区级骨干教师计2分。
3.表彰计分:获重庆市政府或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及以上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计4分;获黔江区政府或黔江区教委、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计2分。
卫生事业单位对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档次、荣誉表彰进行量化计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年度考核“优秀”计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档次计1分。
2.业务骨干计分。重庆市优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区县医学头雁人才计3分。
3.表彰计分。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医师、优秀医务工作者计4分;获黔江区委或黔江区政府表彰的优秀医师、优秀医务工作者计2分。
量化计分项同一类别就高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同一事项就高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具有计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抽调专人现场核实,核实无误后核算计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90%+量化得分。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确定拟选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选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教育事业单位岗位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拟选人员:量化计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龄长者、村完小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拟选人员:量化计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工作年限长者、学历学位高者。若比选项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教育事业单位拟选人员2024年春季教学业绩不符合业绩要求,则取消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确定的拟选人员名单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且查证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拟选人员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调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选岗
教育事业单位同一岗位属多个选调单位的应进行选岗。
(一)选岗时间及地点
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9:00在区教委3339办公室选岗;其余岗位于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在菁华小学大会议室选岗。
(二)选岗办法
对拟选人员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公布的选调岗位中依次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拟选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处理。若出现放弃选岗资格者,则按报考同一学科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选调单位。
七、办理调动手续和岗位聘用
确定的选调人员,由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卫生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根据公告明确的岗位等级重新聘用;教育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根据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聘用。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本次公开选调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按每年20000元的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其它
本公告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黔江区教委、黔江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79221698;区教委, 79230509,79236801;区卫生健康委,79310339
监督电话:023-79223251
附件:
1.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区教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黔江区2024年度面向区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ianjiang.gov.cn/bmjd/xzfgzbm/qrlsbj/zwgk_49034/gkml/syzk/202406/t20240628_13333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