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县委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1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县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应当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灵璧先锋网(http://lb.szxf.gov.cn/)、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gbi.pzhl.net/)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表(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咨询职位有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此次选调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8:00-2023年7月12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灵璧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再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考核录用室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在网站下载填报《灵璧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选调单位、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意见栏无需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条件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选调要求和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回复。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7月17日8:00-18: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3.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8月3日至8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人社局206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须出具委托函及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本次选调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灵璧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公告在灵璧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灵璧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3人及以上的,差额2人。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名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在灵璧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综合其现实表现情况,确定是否办理转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选调工作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说明。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灵璧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557-6022146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23338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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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原标题:灵璧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b.szxf.gov.cn/Home/Content/?Id=19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