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宿松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空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职位进行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及人员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5名(详见《2021年宿松县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面向宿松县内外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有公务员身份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宿松县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需符合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
5.宿松县内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原则上不得参加选调,若本人要求报考,需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四、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为宿松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网络报名时须将所需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hssgbk@163.com,并于面试前1天下午当场提供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选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宿松县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需经所在单位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3)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证件照片5张(底色:淡蓝色,格式:jpg,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10月29日下午5:30前改报其他职位。
2.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其中中共宿松县委办公室、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职位根据需要进行加试,加试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进行加试的,面试和加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面试和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3.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公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宿松先锋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5.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3个月。从宿松县外选调的公务员,在宿松县最低服务年限3年。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6-7823399(中共宿松县委组织部)
0556-7821354(中共宿松县委办公室)
0556-7821446(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556-7816020(宿松县纪委监委)
0556-7821655(共青团宿松县委员会)
0556-7821168(宿松县招商中心)
监督电话:0556-12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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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宿松县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song.gov.cn/public/2000005071/2020391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