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其中报考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6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副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6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 //www.sc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9日8:00至6月18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4),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点击“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