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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中公教育遴选网 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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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 于 10∶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 以取 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 比例, 但最低不得低于3∶1。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对报考不同职务层次职位的考生采用不同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 理 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正处级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副处级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 (B 类),主任科员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长春、武汉、广州、成都、昆明、拉萨、西安、乌鲁木齐等10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3年7月16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7月18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如果不加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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