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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材料写作,主要测试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和文字综合表达的能力。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
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
2.体检。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3.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宜调入,则按综合成绩分数高低顺位递补。
4.公示。考察合格,经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党组研究同意,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试用和调动。入围人员试用期3个月,由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