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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4人公告

桂东县人民政府 2017-02-0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岗)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科目

(1)报考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县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和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的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命题或材料作文;②调研文章。两部分分值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报考其它单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22日。

(1)《公共基础知识》、命题或材料作文:上午9:00-11:30。

(2)调研文章: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职(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聘)职(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选调(聘)人员。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命题或材料作文×50%+调研文章×50%)×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成绩均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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