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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37人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6-12-2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31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17年1月11日—1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2017年2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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