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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下半年南充市属事业单位考调17人公告

南充人事考试网 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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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其它岗位为《综合知识》笔试。每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于2016年 12月2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向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市人社局3楼大厅)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12月27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范围详见《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2)。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考调单位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天由考调单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所有面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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