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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部人事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 系 人:邓阳;
5.联系电话:0858—6708727;
6.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务部管理岗位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财务工作证明材料;
③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份;
⑤2015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工作已满一年,须提供人事部门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填写“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
①报名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字迹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②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虚假、缺漏、错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
③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凭“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等。进入面试的人员按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产生,若笔试成绩相同且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官由中心、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共7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面试当天凭“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现场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记0分。
3.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