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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各州级主管部门根据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6年8月12日至8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网上缴费于2016年8月17日17:3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8月24日至8月27日08:3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州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考试大纲:
①事业单位常识,分值40%;
②法律常识、政治理论、管理、经济、科技,分值50%;
③公民道德建设,分值10%。
(2)笔试时间: 2016年8月27日。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持有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遴选名额。
2.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由州级主管部门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遴选岗位遴选名额的五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9月1日到各州级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各州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州级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②二代公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③所在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④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考试结束,原则上按遴选岗位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人选,由州级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州级主管部门确定拟调人员,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