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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一张贴准考证);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7、历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8、在事业单位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9、考试选调计划表中岗位要求需资格证书的,必须出具资格证书;其他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
10、在县外工作属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薄、配偶工作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在县外工作属照顾父母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薄、父母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签章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岗位报名结束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五)准考证的发放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笔试准考证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再发放。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选调计划为1人的,取消选调计划;选调计划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选调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选调计划。
2、特殊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选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选调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必须达到2:1。
3、党校教育不属国民教育,党校教育可报考学历性质为不限的岗位。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选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考试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按照附件4《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专业名称中仅有 “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选调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选调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方能报考;若选调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五、笔试
(一)笔试考务工作由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二)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阅卷结束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六、考察
根据本岗位选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且没有超过选调计划数的,则一同进入考核;笔试成绩并列且超过选调计划数的,工龄长者优先(工龄计算到月);若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职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若还相同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确定考核人员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