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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年公开遴选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年公开遴选司法行政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 份(须粘贴个人照片,蓝底免冠小一寸) ;
(2)《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 份;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等) 原件1 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方面意见原件,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8)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1份;
(9)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 张(蓝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及报考职位)。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笔试成绩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遴选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考官按7名进行配置,其中市法院以外的考官占三分之一。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作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人选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通知(http://www.kmrcjob.cn)。
(六)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若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布。
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等情况,结合考察进行审核打分,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核定。
(七)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确定。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时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出现档案中重要材料不全或者记载不清楚等问题。且考察人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不得作为拟遴选人员。
2、体检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考察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研究决定
中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管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如经面试考察等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思想作风、实际能力素质等现实表现与遴选职位要求有较大差距,可取消该遴选职位。
(十)公示
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一)试用
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十二)任职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报请中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为调入人员,向昆明市公务员局报送调动材料,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经公开遴选调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