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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省省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112人)

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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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录用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乡镇机关公务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职位,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http://lx.fjkl.gov.cn/)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7:00。报考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并缴纳报名费。报考者应用本人实名账号报名缴费,不得代替他人报名缴费。

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并退还报名费;如该职位遴选多人,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2.推优报名。报考专门面向符合条件选调生的职位,由选调生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下载并填写《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报名,由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每名选调生可被推荐报考1个专门职位,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

报考专门面向纪检监察机关的职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或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机关报名,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机关汇总、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报考专门面向纪检监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

自主选报职位的具体报名步骤按照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上午8:00至6月23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提交合格照片,并在线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同时,报考者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非网络报名的报考者须持《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者具有《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中所列情形的,考试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缴费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20年8月11日后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看相关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同时报考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都进入面试的,应参加两个职位的面试,若两个职位面试同时进行的,只能参加专门职位面试;两个职位都进入考察的应服从专门职位优先选择。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各遴选单位确认并及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两次后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两次后不再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福州市。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公布,并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电话通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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