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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初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名额的比例达到3:1即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予以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计划,并在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deyang.gov.cn/)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所有折后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性能力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按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有1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deyang.gov.cn/)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若无则无需提供);身份或岗位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机关事业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deyang.gov.cn/)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生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生人数与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考察人员名单将通过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deyang.gov.cn/)公布。
考察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deyang.gov.cn/)。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和体检。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后,作为拟选调人员在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deyang.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和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公开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其任用的,报市人社局办理公开选调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按有关程序决定是否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