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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7.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附件5);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9.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独立撰写的文字材料等。
注: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需本人签名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wsjkj@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应聘xx岗位”(报名材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2.报名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黎老师,23416250;
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老师,81733016、8173300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
(2)本次选聘均要求全日制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光明区卫生健康局遴选委员会,将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考察人选。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2.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各岗位招用人数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及考察对象,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名单将于考试、考核考察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经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