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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宣威市统计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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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比例

遴选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四)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3.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持身份证到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宣威市建设东街215号,老公安局院内)领取。

4.考生需在笔试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宣威市统计局及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对拟面试人员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考核登记表、岗位聘任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遴选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遴选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宣威市统计局2020年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机关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面试

宣威市统计局制定面试方案并报宣威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由宣威市统计局根据核准的面试方案,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七)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统计局2020年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向宣威市统计局提供附件5中评分标准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再如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则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宣威市统计局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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