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在县外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要提供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县外工作的事业干部需要提供近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5.存在调动情况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还需提供《干部流动审批表》;
6.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xgxgbg@163.com邮箱,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限期内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同时,报考人员需承诺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拟选调人数为1名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4:1方可开考;拟选调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选调岗位人数。如有未能开考的岗位,可允许已报名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进行改报的,视为弃权。报考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5月16日-17日)
新干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名单在新干县政府网站(www.xingan.gov.cn)公布,笔试准考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邮箱。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初定5月20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50%。
(四)面试(初定5月24日)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调职位人数为1名时,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4的,入闱面试比例为1:3;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5的,入闱面试比例为1:4;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6及以上的,入闱面试比例为1:5。选调职位人数为2名及以上时,入闱面试比例为1:3。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50%。
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对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体检(初定5月26日)
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N+1(N为拟选调计划)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者一并列入),并告知考生。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本人放弃体检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考察(初定5月27日-6月5日)
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入闱考察的人选。考察由新干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各选调单位组织。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学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同时注重考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度。期间,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开展“凡提四必”,向工作所在地纪委监委、政法委、卫健委、法检等执纪执法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核对报考资格条件,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取消其资格。经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差额票决(初定6月10)
考察后,拟选调人选提请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正式选调人员。
(八)公示
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在新干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