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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经资格审查,报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2.对报考人数较少的职位,经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考调名额,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告知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4.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通过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综合测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测试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由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进入考察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经核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中严格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考察结果由考察小组确定,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考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体检
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有体检新规定出台,按照新规定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及调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人员名单在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经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调动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本次公开考调人员由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区用人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结合报考者专业、特长确定岗位。
考调到我区工作人员在五通桥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