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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公告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http://www.xw.gov.cn/)媒体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报名费(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三楼302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个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2张贴报名登记表,另一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及所在单位(电子版照片用本人姓名命名,jpg格式);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7)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遴选岗位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23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一天内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相关事宜。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但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底。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附件4)。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