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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井研县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58人公告

乐山人事考试网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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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考选调生职位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7.考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电子版);

8.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2日

2.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测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方式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择优选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等;事业人员重点测试卫生专业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综合测试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有体检新规定出台,按照新规定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等额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实地调查了解(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日常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由考察小组确定,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等额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由井研县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本次公开考调人员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县用人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结合报考者专业、特长确定岗位。考调到我县工作人员在井研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政策待遇

(一)调入我县时在原单位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转任为相应的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人员配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愿意一同来研工作,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安置。

(三)已聘用在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考调单位无空岗,可保留相应待遇。

(四)调入我县的教师、医生,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经组织选拔,择优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参照“教育名师”“卫生名医”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综合测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井研县纪委:0833-3720357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372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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