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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根据考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综合测试。对报考人数较少的职位,经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研究后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考调名额,相关报考人员符合调剂条件且同意调剂的,调剂到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
原则上采取业绩评估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职位根据工作需要还需进行业务能力测试。具体情况以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1.业绩评估。通知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资料,综合分析报考人员专业、经历、特长和工作业绩等,对标量化评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业务能力测试。需进行业务能力测试的职位,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综合测试总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无业务能力测试的职位,业绩评估和面试分别按50%计算;需进行业务能力测试的职位,按业绩评估40%、面试30%、业务能力测试30%计算。业绩评估、面试、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业绩评估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参加综合测试人员需持疫情期间有效健康证明材料(一般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测试,若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立即中止测试。
(五)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差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新规定出台,按照新规定执行。首次体检项目(即除复检外的体检项目)费用由峨眉山市财政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疗机构由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指定,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组建考察组开展实地考察。进入考察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峨眉山市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等额提出拟调建议人选,报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研究审定。
(七)办理相关手续
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后,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由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峨眉山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乐山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已经明确具体考调单位的,直接调入相关单位;未明确具体考调单位的,根据全市用人单位职位设置和编制空缺情况,结合报考人员专业、特长确定调入单位。调入后对应确定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职级,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转任相应的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
五、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0833-5555344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553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