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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选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选聘单位或县人社局。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和县人社局。
(5)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6)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8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4月30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政治时事、法律法规和命题作文。
2.笔试时间。2020年5月17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适时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县人社局组织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选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选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笔试成绩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或相关档案学历材料、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县委编办出具的个人编制性质证明。退伍军人安置人员的需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相关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递补后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笔试成绩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地点。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四会教学、军事理论和体能测试
报考安仁县民兵训练基地教练员岗位的,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测试对象。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四会教学、军事理论和体能测试,测试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