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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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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此次公开选调实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00至4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步骤为:

1. 登记注册。报名人员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点击首页“新用户注册”按提示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用户名、密码并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人员可直接登录)。

2. 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点击首页上的“考试服务”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参加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中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个人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 提交审核。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即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4. 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初审只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按照诚信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确保在后期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如果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致电报名咨询电话,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初审的方式进行复核。

5. 报名调剂。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即每个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剂,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继续开考。网络调剂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7:00。

6. 公布报名情况。公布最终报名和岗位开考情况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实时关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

7. 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相关信息。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选调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次笔试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 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当天下午,各选调单位对所有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分项涉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同时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

面试满分100分,具体由两部分构成,其中集中面试50分,各选调单位面谈50分。集中面试由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选调单位面谈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各选调单位在进行面谈时,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谈成绩的40%。

面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进行,上午进行集中面试,下午分单位进行面谈。

3. 加分

有以下情况的,可在笔试、面试折算综合成绩基础上进行直接加分:

(1)表彰奖励加分:最高加分5分,其中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得州(市)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县(市、区)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同一事由获得多部门表彰奖励的,以最高级别表彰奖励为准,不累计加分。

(2)发表署名文章加分:最高加分5分,其中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在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0.8分;在州(市)级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0.5分。相近内容在多级媒体发表的,以最高级别媒体发表为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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