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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政机关工作,下列情形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在福州市级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
(2)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单位)工作的,或福州市级机关在上述地方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以及在上述机关(单位)挂职的经历。
(3)在执纪执法部门一线工作岗位工作的经历,如分局、看守所、拘留所、基层大队、中队等。
(4)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以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等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6年5月4日为截止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录用考试但未满招考职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选调生:①2012年及以前的应届选调生和2011年及以前聘任为大学生村官转录为选调生的,可以报名。②定向安排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永泰县)的选调生,达到当地组织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2)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永泰县)工作人员达到当地组织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该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满5年。(3)乡镇机关工作人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满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满3年。
报考人员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期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http://lx.fjkl.gov.cn/,下同)。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17:00。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1.报考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并缴纳报名费(80元/人)。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4.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如不重新报考,报名费可如数退还。个别职位遴选计划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人数。
5.2016年5月5日至5月9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者可拨打《遴选职位表》公布的各遴选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单位,下同)联系电话,咨询遴选相关事宜。
(二)各遴选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各遴选单位根据本公告和《遴选职位表》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并在2016年5月10日12︰00前提出资格初审意见,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应当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当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还报考者补充。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16年5月6日上午8:30至5月10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以及进行报名申诉。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退还报名费。2016年5月6日上午8:30至5月10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5月19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16年6月13日后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看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