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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选聘3人公告

临武县人民政府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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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选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35-6322849)。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5)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7日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8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29日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20年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签名要手写)。②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④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命题作文、材料调研报告,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6.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5月中下旬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委办、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县委办、县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办理编制异动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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