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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0年4月15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箱报名:2020年4月15日至4月24日(全天)。
3.资格初审:陆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报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缩减遴选人数或放宽开考比例。资格初审结果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陆良县纪委监委二楼组织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及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四)资格复审
陆良县纪委监委根据遴选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两轮,递补两轮后仍无合格人选,则按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1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印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可,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电子版照片同底);
6.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
7.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
9.《参加遴选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通过资格复审(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则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和岗位适应性等。
(六)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设置详见《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5)。
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向陆良县纪委监委提供《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1500字左右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经历业绩评价由陆良县纪委监委组织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