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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等)复印件;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选调单位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rszk/)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50人方可进行笔试考试,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不到3:1的,选调单位可报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为优秀的,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视同参加公开选调办理调动。
(二)考试
1.笔试(4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凭《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和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职位报名人数大于50人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比例由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5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小组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小组,考官数不少于5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时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试题由区招考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考试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2:1确定(具体比例由各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依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