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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管委会副主任及工作机构人员
(1)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人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现任正科级或任副科级3年以上的干部(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或区属国有企业相当职务层次或任职经历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人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区属国有企业相当职务层次或任职经历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副职人选:一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区属国有企业相当职务层次或任职经历人员;二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工作满4年以上在职在编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工作人员人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工作满1年以上在职在编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任正、副科级干部是指由区委管理的科级干部。报名应聘人员中,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应聘管委会部门正职及以下的人员,如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相关工作经历,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年龄可放宽至 48 周岁( 1972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
2.管委会兼职副主任及所属国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1)管委会兼职副主任人选:①熟悉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对产业协同创新有一定的研究;②具有丰富的招商招才资源,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谈判交际、团队合作能力;③有高级经济管理经验或研究团队、研究成果转化经验,获得过各地省市“优秀企业家”、“领军人才”等称号者优先;④符合国家关于兼职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2)招商公司总经理人选:①热爱招商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广,性格开朗,毅力坚强,具备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②从事招商引资工作2年以上,熟悉招商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有重大招商业绩;③有县区级及以上招商引资领导岗位相关任职经历者优先;④有重大项目招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运营公司副总经理人选:①熟悉企业管理模式,具有先进的运营理念,拥有较强的经济管理水平;②具有2年以上投融资或项目运作或资产运营管理经历,具有政府项目融资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③具有较强开拓意识、创新能力,懂金融、策划、营销,善于处置和防范应急突发事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各部门岗位的业务能力要求
1.党政办公室选聘人员要求:熟悉基层党建、组织人事、行政接待、后勤保障、督查考核、法务、宣传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2.经济发展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产业政策及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具备经贸、经济统计、招商引资等工作经验,了解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现代服务等产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
3.财政金融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财税、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投融资、审计等工作,了解财政、金融政策,专业水平较高,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科技创新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器运营管理等工作,了解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有良好的科技统筹发展能力。
5.综合服务部选聘人员要求:熟悉审批服务、项目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评价、大数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了解规划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政策法规,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采取同步启动报名、分级分批实施的办法进行,报名完成后,先进行开发区管委会副职选聘,再跟进实施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及以下人员选聘工作。
1.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报名岗位资格条件,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河口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区选聘岗位报名登记表》、《河口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市选聘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诚信承诺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报名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盖章)〕,于限定时间内将以上全部材料扫描件打包后(用单位+姓名命名)发公开选聘报名邮箱。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8:30—4月3日17:00
报名邮箱:hkjjkfqxp@dy.shandong.cn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河口经济开发区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未进入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择优比选。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比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其中,开发区管委会副职人选主要进行适岗评价;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及以下人员进行适岗评价、结构化面试,分别量化赋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了解。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6.研究聘任。根据择优比选、考察、体检情况,由河口经济开发区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管委会兼职副主任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再签订正式聘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