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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4、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证书、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时间、具体人员名单及地点将在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核人员名单、方式、时间、地点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