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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或地方、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304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料(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774878169@qq.com),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纪委监委网站、遂宁市人社局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等,下载《遂宁市纪委监委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 4月3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资料:①《遂宁市纪委监委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②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件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需同时提供原件);④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备注报考岗位+姓名)。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印章以证效力。
4.发放准考证。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将在笔试前通过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等,反馈是否进入笔试,并对参加笔试者发送准考证(报考者自行打印)。
联系人:蔡汉涛
联系电话:15282540017 0825-2221357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根据笔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适时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立场、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凡进入面试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考察、体检及试用
根据考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择优差额确定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前需通过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