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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夏永宁县纪委监委选调10人公告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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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永宁电视台、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永宁县党建网(http://www.nxynzzb.gov.cn/)、“风清永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永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报名(永宁县宁和北街73号纪委监委南办公楼一楼信访室)。报名咨询电话:0951-8011297。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表》《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永宁县纪委监委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确定考察人选

采取资历量化和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资历量化(20%):根据《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计算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百分制)。对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面试(8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即总成绩=资历量化总分×20%+面试成绩×8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1:1.5确定考察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五)考察

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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