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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在普洱党建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普洱公安网(内网)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公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有考生多头报名的,取消当年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公安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文件、人民警察职务套转表等)复印件各一份,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702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核
由普洱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5。对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人数相应地裁减岗位数量,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考,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与普洱市公安局党委共同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普洱党建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普洱公安网(内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公开遴选笔试工作统一时间进行,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党史、新中国史,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全市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等。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由组织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普洱公安网(内网)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术测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结构化面试分值为60分,专业技术测试分值40分,共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专业技术测试主要是针对遴选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特殊技能和基本理论知识进行实际操作测试。
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普洱党建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普洱公安网(内网)公布。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遴选职位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不足比例的,可等额或差额面试。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党建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普洱公安网(内网)公布。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拟遴选职位及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