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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宜宾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51人公告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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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和加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加试由各遴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专业技能和相关能力,加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和加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按遴选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有加试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无加试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在市党政网、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布。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安排,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遴选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遴选对象,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遴选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和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对象,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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