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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1. 笔试由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务员职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综合常识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试卷总分值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3. 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党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5.被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工作证明。
六、面试
1. 按照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
2.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公务员职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事业单位职位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4. 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七、考察
1. 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 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廉洁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委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3. 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小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八、体检
1.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