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省公务员局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地各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充分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报考申请。
第三,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四,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推荐,于2019年10月15日下午17:00前将《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及《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五,被推荐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17:00之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按照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推荐报考职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中,对遴选人数在4人以下的职位,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恩施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7人,黄石、鄂州、咸宁、随州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4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2人;对遴选人数在5人以上的职位,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恩施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8人,黄石、鄂州、咸宁、随州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6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3人。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还可兼报1个相同考试测评类别的非定向遴选职位,需另外填写《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并在“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处注明“(兼报)”,网上注册报名时需填写兼报的第二职位代码。其他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各遴选单位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转送的《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及《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或网上填报信息与《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信息不一致的,遴选单位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在10月30日—11月1日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各遴选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核减或取消该计划,取消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已经通过组织推荐,符合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但在具体职位资格审查中“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考试。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