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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分值详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4)。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经历业绩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参与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历年年度考核、奖励表彰、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等。个人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名专家组成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201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体检、考察等结果及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上公布。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环节的考生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
在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如果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缩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