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遴选后既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附楼305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提交电子版(jpg格式))。
(6) 任现职务职级、法律职务相关文件;
(7)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证明;
(8)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