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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人民警察15名公告

黔西南州组织部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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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公开考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属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考调,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四楼)

地 址:兴义市乌沙镇纳姑村椅子山脚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9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中秋不休,正常报名)。

(1)考生须认真阅读《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的考调对象范围、考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考调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考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考生须仔细阅读《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如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3)《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属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属州级机关的,须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并在报名时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4张和《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4)本次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2∶1。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5)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审核章)。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报考资格的,现场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如有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代领需提交考生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发放地点: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四楼)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的掌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与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经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面试形式。面试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开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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