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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渑池县选调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180名到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渑池县人民政府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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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总分为100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

2.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凭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按照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遇成绩并列的则根据个人的工龄量化评分(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周年计0.2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排名顺序(只在成绩并列人选中排序,原排名顺序不变)。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人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采取调阅审核报考者人事档案、召开座谈会、以及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等形式进行。

1.调阅审核报考者人事档案,主要审核报考者年龄、工龄、学历、年度考核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

2.到原工作单位召开座谈会,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通过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是否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否仍在处分期内、是否存在失信情形及日常廉洁自律等情况,由执法执纪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六)公示

笔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所在单位同步公示。体检合格且成绩排名在选调名额范围内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选调人员分配办法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成绩排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乡镇。被选调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五、选调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1.选调人员选调期限为3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1日,选调期间具体工作由所在乡镇负责,选调人员在工作中不适应乡镇工作、完不成分配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的,由乡镇提出意见,退回原单位;

2.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编制性质、人事关系不变,其考核(考核等次以乡镇考核为依据)、工资晋升等手续由原单位负责办理;选调人员组织关系转入选调乡镇;

3.工资待遇:选调人员选调期间享受事业全供工资待遇,差供编制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其工资由县财政负担50%,乡镇财政负担50%;社会保险费用由原单位承担,工资随选派乡镇按月发放;

4.被选调的人员,每年考核一次,由所在乡镇进行年度专项转编考核,由乡镇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考核分为优秀(不超过50%)、合格、不定等次三类。考核结果优秀的,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结束选调并办理调动手续;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退回原单位,恢复原编制和原待遇,一年内不得重新参加选调考试;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留在选派乡镇工作。

5.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不得调动工作岗位。选调工作实施的最后一年,专项转编考核合格、本人愿意、乡镇同意继续留在选调乡镇工作的选调人员,可参照考核“优秀”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6.选调人员在转为乡镇事业全供编制后五年内不得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岗位、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工作程序和选调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和人社局纪检监察组:48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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