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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选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9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20日17:30前改报其他职位。
4. 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9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
上午:9:00—11:00 《公文写作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设在谯城区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3. 笔试成绩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谯城先锋网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 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存在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选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选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等材料。
2.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还需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谯城先锋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