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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伊春区东升镇科级干部选拔4人公告

伊春区人民政府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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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与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在征得干部本人同意后,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由干部本人在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伊春区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上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免冠同版照片4张及电子版照片。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

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职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职位。如取消该职位选拔计划,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伊春区委组织部318室

联系电话:0458-3603281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本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素质等方面对选拔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当场计分并公布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由区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考察对象工作实绩、发展潜力及与所报考职位匹配度的考察了解。在定性分析考察结果的同时,将政治理论测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资历评价和加减分要素等方面考察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形成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和考察成绩,按5:4:1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拔的拟任人选。

5.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岗位的拟任人选。

6.公示和任职。对拟任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情况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任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而不能任用的,可另行确定递补对象。选拔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其中副镇长的任职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四、待遇和管理

对任用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一般按原级别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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