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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18:00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操作指引详见《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报名网址(http://gmzzbgwy.zsjcyxm.com/),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深圳市光明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签字后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如出现报名人数少于选调职位拟选调名额3倍的,由选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职位。
3.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18日10:00至7月19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初审
按照《选调公告》及《选调职位表》,选调单位对考生的身份、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笔试,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办理调动审批为准。
(三)笔试
笔试时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情况,按照不低于各职位拟选调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调单位将于7月20日(星期六)20:00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进入面试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
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将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研究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和考察工作。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