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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选聘)原则程序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报名地点:
(1)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负责职位(岗位)代码190001--190005报名工作(咨询电话:4036625);
(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职位(岗位)代码190006--190018报名工作(咨询电话:4036683)。
报考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 报名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职位(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职位(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实施。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选聘)计划。审查结果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告知本人。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市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选调(选聘)人员理论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选聘)计划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当某职位(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上述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