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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8:00开始,6月15日下午18:00截止。
2.报名地点:镇平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后楼207房间)。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编制册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独立起草的代表性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供。
(二)资格审查
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察
本次选调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评分。分为笔试、面试和考察。
1.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
按照拟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分析问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
3.考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入闱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
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
考察成绩×10%计入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1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县政府办、县人社局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