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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委巡察机构选调20人公告

鲁山县人民政府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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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地点:鲁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鲁山县纪委监委机关三楼)。

3. 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4. 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鲁山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将报名材料、《鲁山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鲁山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一起报送至报名地点。

5. 各类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

(二)准考证领取

2019年6月11日至6月12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2)学历资格加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双证齐全)的人员加2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加2分。

(3)笔试成绩=闭卷测试成绩+学历资格加分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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