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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72人公告

河南人事考试网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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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共1场,于2019年6月16日上午9:00至12:00进行,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发布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复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准考证等资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分别负责本单位职位面试资格复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省市两级共用1套题本,同步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比例内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省、市纪委监委分别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省、市纪委监委分别组成考察组,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通报有关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省、市纪委监委分别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省、市纪委监委分别研究定岗任职意见,并办理调动手续。参加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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