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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8日,共3个工作日。须由本人报名,不可代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单位党委、党组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两份);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身份审核材料(《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注意见盖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注:若报名人数与所报岗位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要求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职位。取消选调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提供资料、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
2.笔试测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5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前来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对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面试测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考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
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测评方式:回答评委提问。
测评评分办法: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4.总成绩评定: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察对象确定: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6.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计划生育(见附件3,填写计划生育审核表,正反面打印)等情况,并撰写考察材料。
7.确定人选:依照总成绩,综合组织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确定试用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试用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8.工作试用: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9.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形成试用干部试用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对试用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